磋商会议现场。
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投放鱼苗。
新湘乡客户端11月11日讯(湘乡融媒记者:谭浪 陈树理)11日,湘乡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在水府庙水库开展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人工增殖放流活动,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生态资源案赔偿义务人王某、潘某将自己购买的3630元鱼苗现场投放到水府庙水库中。这是我市执行的首例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2022年10月15日,湘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巡查执法中查获王某、潘某在韶山灌区后山渠道内使用电力捕鱼,现场查获非法渔获物47尾共4.15kg,以及电鱼工具一套。
王某、潘某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造成了渔业资源损害。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与两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达成放流价值3630元的青、草、鲢、鳙等苗种至水府庙水库的生态损害赔偿协议。
放流现场,满载鱼苗的车辆驶近水府庙水库码头,赔偿义务人与工作人员一起,将一袋袋鱼苗投放进水域中。一条条鲜活的小鱼欢快游散,它们将成为修复湘乡涟水水生生态的“生力军”。
近年来,湘乡市高度重视水生生物资源和涟水生态环境保护,定期组织筛查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的同时,按照“生态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担责”的原则,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既让被告人接受教育,又使被损害的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修复,以此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我市共开展联合行动19次,出动执法人员10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辆次,拆解涉渔“三无”船舶7条,销毁违规渔具50张(顶)、背包式电鱼机50套、可视锚杆2套。已处理各类举报60余起,共查办渔政违法违规案件12起,移交公安机关6起。
一审 | 刘小琴
二审 | 邓余良
三审 | 吴维
副总编辑 | 周鑫
总编辑 | 储永祥
责编:谭力彰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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